近日,市科技局已经开始全面征集2010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源,《2010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预申报项目简介提纲》已发至各相关主管部门,该项资金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是省委、省政府为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深层次产学研合作,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江苏创新创业,培育壮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推动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全省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而设立的项目。项目资助力度大,每年资助总额10亿元以上,平均每个项目资助1000万元左右。
为便于更多企业争取到该类资金支持,市科技局建议拟申报该项目的企业对申请此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进行全面深入的学习和了解。一是科技成果的界定。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是指已取得科技成果、进入中试或已进入产业化、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的科技成果,成果来源包括自主研发成果、协议引进成果和产学研合作成果。二是主要支持的行业。近年来,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主要支持重大产业专项。一般包括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生物医药、纳米材料、半导体照明、轨道交通、环保装备和高技术船舶等;其他类包括电子信息、新能源、现代装备制造、生物技术与新药、新材料和高科技农业等领域。 三是申报对象的条件。申报单位以企业为主体,且该企业应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或与高校、科研院所有合作关系,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资金筹措能力。
市科技局希望各主管部门认真挖掘项目源,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市科技局将认真做好项目申报中的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