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通科计[2010]26号
关于印发《南通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业务处室,各县(市)区科技局,各项目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推进科技计划项目节点管理改革,规范项目验收流程,现制订《南通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通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实施细则
二○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科技 计划 项目 验收 通知
抄 送: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根据《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通科计[2007]148号)和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通科计[2009]116号)精神,制订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一、验收组织
市级科技计划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由综合计划处统一组织验收,相关处室参会,重大项目由局长室牵头组织。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负责项目验收的事务性工作。
二、验收方式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采用集中会议验收和现场验收两种方式进行,即市级科技计划一般项目采用集中会议验收方式;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采用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
三、验收费用
现场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承担;集中会议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费用由市科技局承担。
四、验收材料
验收材料主要由以下材料组成,并采用A4纸平装订(可加装封面):
1、验收申请表1份(原件)
2、科技计划项目合同1份(原件)
3、科技计划项目工作总结1份(原件)
4、科技计划项目技术总结1份(原件)
5、项目实施中相关财务资料或专项审计报告1套
6、项目所获成果、专利等(包括样机或样品图片、成果鉴定报告、专利申请受理或证书)佐证材料1套
7、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材料1套
8、建设的中试线、试验基地、示范点一览表、图片及数据
9、其他与项目实施相关的佐证材料
下述材料不需装订,单独提交:
10、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决算表1份(原件)
11、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及效益统计表1份(原件)
12、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核销审批表1份(原件)
五、验收流程
1、验收申请: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承担单位在南通市科技计划管理网上根据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填写验收申请,并向主管部门提交验收材料一套。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合同对验收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和盖章后交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2、形式审查: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收到主管部门提交的项目验收材料后进行验收材料形式审查,出具形式审查意见,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验收材料提交给综合计划处。
形式审查内容:
(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有无变动,是否履行报批手续;
(2)验收材料是否齐全,装订是否符合要求;
(3)各项佐证材料是否属实;
(4)项目经费使用是否合理、规范;
(5)签字及盖章是否齐全;
(6)其他相关事宜。
3、项目审计: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根据形式审查情况,将需审计项目通知市财政局企业处安排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论书面通知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审计结论完善验收材料,并进行网上操作。
4、制订方案:综合计划处根据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汇总验收材料情况编制验收方案(验收项目清单、验收时间、地点、验收形式、验收专家建议人数及验收预算),报局长室审批后安排验收事宜。
5、专家选取:重大项目的验收专家由局长室筛选确定。其他项目的验收专家由综合计划处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专家库中抽取,报纪检组审批。
6、验收准备: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根据项目验收方案和验收专家名单,通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验收准备,联络验收专家,负责项目验收会议的会务工作(验收会场、相关设备、会议签到及验收意见整理、验收资料收发等)。
7、验收会程序:
(1)会议由综合计划处主持,现场推举验收专家组组长。
(2)现场验收由项目承担单位汇报企业技术创新情况。
(3)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筹集和使用情况。
(4)专家提问与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答疑。
(5)专家组对照科技项目合同判断是否完成项目实施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确定项目验收等级。
(6)通报验收结果。
8、发放证书: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将专家组名单和验收意见电子稿发给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并进行网上操作,对验收合格、同意结题项目打印验收证书。综合计划处对验收证书和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核销审批表用章后发放到项目主管部门。
9、材料归档: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按年度向市科技局办公室提交各项目的完整验收资料一套归档。
对不符合验收受理条件或逾期未办理验收申请的项目,项目管理中心提出项目清单,计划处会监察室提出考核方案,进行不良项目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录入科技计划项目执行信誉管理系统。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由局纪检组全程监督。